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鲁建执字【2014】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张娜等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等注册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1年09月03日-2021年09月1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公示人员进行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聊城市昌润路15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区住建局窗口
邮政编码:252000
联系电话:0635-8902696
附件1:聊城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
附件2:聊城市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汇总表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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