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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抵押合同网签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29 08: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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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人民银行各县支行,各有关金融机构,各房地 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全面规范和加强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简称房屋网 签备案)工作是构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基础 性工作,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也是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 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住建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 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和省住建厅、 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银监会山东监管局《关于转发 〈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建 房字〔201717号)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抵押 合同网签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及任务

房地产管理部门:全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房屋 抵押均要实行网签备案,实现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全覆盖。 房屋抵押当事人通过网签备案系统签订房屋抵押合同,经网签 备案的抵押合同,作为金融机构发放抵押贷款的依据之一。

金融监管部门:配合房地产管理部门加强房屋抵押管理, 实现与房屋抵押合同网上签约的无缝对接。

二、 工作要求

(一) 实现“省、市、县”三级全面联网。根据住建部、省住 建厅工作要求,20198月底前,市、县(区)要完成“省、 市、县”房屋网签备案三级联网工作任务、数据汇交工作。市级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和数据标准,基于楼盘表完善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网签备案以及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系统功能,全力推进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系统建设,及时做好系统对接、数据汇交等工作;各区县可依托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主导 开发建设的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系统开展抵押合同网签和备案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 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各金融机构根据房地产 管理部门关于房屋抵押网签备案的相关规定,利用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系统或金融机构自有业务网签系统,协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商品房按揭贷款、二手房买卖抵押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房屋抵押贷款业务全部实行合同网签。使用自有业务网签系统的金融机构,要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业务系统对接端口,实现与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系统的无缝对接,确保房屋抵押备案数据即时准确上传。各金融机构未按要求进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及备案的,金融监管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对不履行上述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 纪机构,房地产管理部门要严肃查处,给予暂停预售、暂停网签、责令限期改正、公开通报批评、记入诚信档案、联合相关部门惩戒等处理。

(三)加强房屋抵押网签备案数据监测。各区县要对照本通 知要求,研究制定房屋抵押网签备案工作方案,确保房屋抵押 备案数据真实有效,按期报送。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请及时与市住建局沟通处理。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聊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中支行           中国银保监会聊城监管分局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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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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