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投诉处理流程及异议函等
格式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高效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与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鲁建招字[2014]26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市住建局编制了投诉处理流程,异议函、投诉书、授权委托书、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关于限期补正建设工程投诉材料的通知、建设工程投标人投诉答复通知书、调查取证通知书(仅限现场调查)、协助调查函(仅限书面调查)、当面质证通知书、质证笔录、投诉处理决定书(一)、投诉处理决定书(二)、暂停建设工程招投标通知书和恢复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通知书等格式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提出异议和投诉及处理异议和投诉时按以下格式文件填写相关内容。
附件:
1.投诉处理流程
2.异议函
3.投诉书
4.授权委托书
5.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
6.关于限期补正建设工程投诉材料的通知
7.建设工程投标人投诉答复通知书
8.调查取证通知书(仅限现场调查)
9.调查取证笔录1(仅限现场调查)
10.协助调查函(仅限书面调查)
11.当面质证通知书
12.质证笔录
13.投诉处理决定书(一)
14.投诉处理决定书(二)
15.暂停建设工程招投标通知书
16.恢复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通知书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 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