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聊城市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水平,延续历史文脉,保留城市历史文化记忆,充分彰显聊城历史文化名城的深厚内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聊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相关要求,现对聊城市第一、二、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含原茌平县一处)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期限: 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2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图则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将意见和建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635-5088609
电子邮件:lcszjjmcbhk@lc.shandong.cn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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