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4日,聊城市建设工程纠纷调解委员会骨干调解员在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建设工程诉前调解专题讨论会”。
首先,调解委主任杜伟简述了诉前调解的工作情况。根据运行机制,调解委员会设有专人负责,单独专用的电话、微信及邮箱,并有专业的调解员及调解工作室负责诉前调解工作。今年自4月15日至今共接受市中院、东昌府区法院委派诉前调解案件共207件。经调解委对接联系,其中原告、被告明确不调解的共120 件;原告、被告均同意调解,经多次调解不成功的30件;经调解后和解并签订调解协议书、不再上诉的17 件;调解成功并到法院司法确认的16 件;正在调解过程中案子有30件。另接受收社会发承包双方申请建设工程争议评审12件。
调解工作过程中,市住建局、市区两级法院、外地市领导、司法专业人员多次来协会调研,指导交流工作。
随后,杜伟主任介绍了调解员参加业务培训情况,一是全体调解员参加了4月12-13日举办“聊城市住建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培训班”。二是协助举办了7月18日聊城市住建局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纠纷化解与法律风险防范专题培训活动”。三是参与东营造价协会举办的“建设工程诉源治理培训班”。四是造价协会不定期常态化举办造价纠纷化解开放日,接受主体各方的咨询。
其次,参会的调解员对诉前调解技巧、方式、出现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沟通,并对调解业务流程、过程笔录、协议书、申请司法确认书模板进行了学习和完善。关于调解经费的问题,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参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委员会”公布的收费标准,可以灵活适当收取调解费,给予调解员一些交通补助等。
最后,参会人员对诉调对接机制的运行情况自由发表意见。大家普遍认为,诉调对接机制的建立旨在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作为调解员,应当响应国家号召和地方需求,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投入到纠纷化解工作中来,有效降低行政司法成本。虽然目前还没摸索出一套健全的经费保障机制,但是全体调解员都有着较高的政治觉悟和为人民服务的热情,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必然会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和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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