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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棚户区回迁安置房建设标准出台
时间:2013-08-03 15: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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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tsw.liaocheng.gov.cn
    随着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大规模铺开,城区拆迁工作进入快速推进的新阶段,为切实加快回迁安置房建设、确保棚户区群众早日搬入新居,东昌府区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的通知》,对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区直相关部门明确了职责分工,规定了回迁安置房的建设标准。
   在工作中,对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给予特殊倾斜,凡是该区职责范围内能办的手续一切都从区直部门办理,必须在市直部门办理的手续,由对口单位负责协调,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靠上服务、直到手续办结。区住建局作为安置房建设的牵头单位,对相关手续各环节进行督导、协调、服务、监督。安泰公司和其它参建单位为建设单位,全程负责各种证书、证件、手续等其他档案和文字性材料的整理、存档,负责各项费用缴纳,确保每个项目都有专人负责。相关办事处、园区及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在高效、稳妥做好征收拆迁工作的同时,按照指挥部统一要求,及时清除拆迁垃圾和所征土地上附着物的清理。
   为确保回迁安置房的工程质量,明确了基本建设标准:外墙为外保温系统,墙面以涂料为主;内墙面的公共部分及室内均为普通抹灰外刷内墙乳胶漆;室内、楼梯间地面为水泥压光地面;入户门为钢制防火门,内门为普通夹板门(含内门锁);外窗为中空玻璃平开塑钢窗,配纱窗;屋面为非上人屋面,阳台为全封闭中空玻璃塑钢窗、配纱窗,配阳台门;安装给排水系统,设拖布池及洗衣机水嘴。室外按照设计标准和片区规划,配套道路、绿化等相应基础设施达到入住标准。
   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严格材料进场检验、工序检查和验收制度。工程参建各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施工及验收过程中落实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做好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孟庆嵘 董万坤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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