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人 | 张爱英 | 建议时间 |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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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
关于加快建设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建议
一、问题背景 当前,电动自行车因其出行方便且绿色环保,已成为城乡居民的重要代步工具,在我市的保有量非常可观。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发展,小区高层建筑不断增多,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持续推进,居民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和充电设施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为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居民充电需求,2020年我市出台实施的《聊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将“以完善老旧小区功能为主要目标,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重点完善非机动车停车棚及充电设施”等内容列入改造标准中。2021年7月,市住建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聊城市加快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要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及智能化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作为新建住宅小区审批、验收的前置条件;对列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以及其它在建已建住宅小区,也要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智能化集中充电设施。 二、问题表现 通过走访了解,经过近几年的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化充电设施已逐步在我市的住宅小区推广应用。但目前不少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停放难、充电难依然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主要表现在:很多老旧小区因场地有限、设计滞后,还未增建集中充电场所和充电桩;部分新建小区设有充电桩,但数量少、位置不合理,尚不能满足居民的充电需求;部分小区的充电设施缺乏维护保养,充电桩出现损坏、断电情况,得不到及时处理解决,充电设施使用率较低;一些小区居民认为充电价格偏高,不愿使用充电桩进行充电;还有一些老年居民因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无法操作扫码充电。以上种种问题的存在,导致很多小区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或占用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飞线充电的现象依旧存在,存在巨大安全隐患。近年来新闻媒体中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导致安全事故的报道屡见不鲜。2021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随着我市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的日渐严格,更需要在住宅小区内加快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多措并举破解居民充电难这一民生问题。 三、措施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数字中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充分发挥组织引导、规划设计、政策扶持等多方面作用,在全市住宅小区内加快推进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及智能化充电设施,实现智能充电桩全覆盖。同时,健全长效维护管理机制,在我市逐步构建起供需平衡、布局合理、高效智能、安全可靠的充电服务网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一)完善充电设施建设规划。在新建小区工程的规划审批中实行全过程监督,认真落实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的配建要求,督促责任单位做好对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充电桩的配套设计,严格检查验收,保障新建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到位。对小区分布较密集、人流较大的城区,还可以根据城市规划,在交通枢纽、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合理增设公用充电桩,缓解附近居民的充电难题。组织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制定我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充电桩的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住宅小区的充电设施在选址、设计、消防、安全等方面做到统一标准、科学管理。 (二)加快充电设施增建改建。对已列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和其他在建已建小区,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明确各方责任主体,组织力量对小区环境及居民需求做好调研,摸清底数。在具备安装条件的小区,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科学确定充电设施的布局和数量,加快推进停车棚和充电桩的增建、改建工作,切实改变小区“有车无桩”的现象。做好对充电设施的智能化、适老化改造,提升居民的使用体验,增加多种支付方式,如刷卡、扫码、投币等,方便居民自行选择,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三)提升运营维护服务水平。一是加大扶持力度。政府部门通过财政补贴、宣传引导等方式,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并积极利用社会资金,鼓励第三方参与充电设施的投资建设,通过市场机制促进充电资源合理配置。二是引导规范运营。做好充电设施公益属性与投资单位追求盈利之间的平衡,依据居民用电价格,合理确定充电价格,实现居民平价充电。三是做好管理维护。由政府部门指导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托管单位,切实履行对充电场所及充电桩的日常维护管理责任,严格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大充电安全宣传力度。在住宅小区的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栏,讲解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充电相关知识。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积极发挥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的优势,做到线上线下共同发力,以更生动的形式持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讲解经典案例、做好警示教育。 |
答复时间 | 2024-07-01 | ||
办理类型 | 已解决 | ||
办理情况 |
张爱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当前基本情况。通过前期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进行调研。目前,全市共有住宅小区2400个,其中高层住宅楼7633栋,全市已建成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9629个,安装充电插口14万个。根据电动自行车充电口按照每百户50-60个的科学标准,当前全市缺口充电桩约1.9万个、充电口约20.8万个。 二、坚持以疏为主,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引导第三方企业参与,集中建设一批充电桩。我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营企业有几十家,国企和民企均在参与,运营方式和收费标准各不相同。如果第三方企业大规模安装,可进一步降低充电费用。二是拓展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加装一批充电桩。依托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多方筹集资金,用于充电设施建设。三是对于不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第三方企业进驻难度大、群众需求又非常强烈的小区,以及公园、群众休闲场所等,将向市、县两级财政申请统筹,从民生工程角度出发,进一步完善安装一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三、加强巡查劝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巡查劝阻和政府职能部门警示处罚力度。对于各类飞线充电或在楼道内、入户充电的,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阻制止,劝阻无效的,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相关部门结合职能严厉处罚一批,并加强宣传,扩大警示效果。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利用业主微信群、小区电子屏,发布电动车管理法律法规,强化电动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引发火灾的警示教育。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0635-8492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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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