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人 | 杜月环 | 建议时间 | 2022-04-08 15: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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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居民家政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家政服务业以每年20%-30%的速度快速发展。大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主要是妇女就业劳动力来到城市从事家政服务,为市民家庭幸福和谐,为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默默的付出贡献。但由于他们来自农村,在城市没有住房。家政服务企业仅靠收取微薄的中介服务费运营,无力为服务员提供住房。家政服务员绝大多数为8小时工作制,也不可能在用户家居住。服务员收入大多在2000—3000元左右,且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人员多数为就业困难人员,失业职工,农村贫困人员,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现在在我市主城区一个人租住普通住房,房租费用少则800-1000元,一般也要1500元左右,他们没有能力在城市租房居住。也成了困挠家政企业和服务员的一大难题。影响了农村妇女劳动力到城市从事家政服务,成为制约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因此,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优先享受经济适用房十分必要。 近几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和家政服务员的住房问题。2019年6月份,国务院《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提出,“积极推动改善家政从业人员居住条件。各地应将符合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集中配租,家政从业人员通过市场租房居住的,政府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租赁补贴”。7月份,省政府《关于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的意见》提出,“支持家政企业为家政服务员提供集体宿舍”,“将住房租赁补贴范围扩大到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解决好家政服务员住房问题,优先考虑家政服务员经济适用房,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升扩容的战略部署的要求,是各级政府的责任。这个问题解决的如何,关系到家政业能否健康快速发展。 从目前我市对外来进城务工人员住房保障政策来看,公租房、住房租赁补贴大部分不能惠及家政服务员。廉租房政策享受的对象是城市户籍居民家庭,作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家政服务员还不享受;租房租赁补贴享受的对象是必须是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在所在城市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条件。目前限于家政服务业发展阶段和水平,企业大多实行中介制,企业运营仅靠收费用户和服务员的微薄的服务费维持,企业还没有能力为家政从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的五险一金。因而现行的住房保障政策无论是公租房政策还是住房租赁补贴,家政服务员都不能享受。这种现状不符合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不符合家政服务员的强烈呼声。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高度重视,落实政策,把解决好家政服务员住房保障,当作重要的民生工作来落实。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解决家政服务员住房保障问题的文件要求,对过去的政策进行再梳理,正确理解政策、灵活运用政策、执行政策,将家政服务员住房保障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把解决家政服务员住房保障当作关爱民生、关爱弱势和落实国务院文件的具体行动。为加快家政业发展加油助力。 二、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优先享受经济适用房,减轻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住房负担。 三、将家政服务员纳入住房租赁补贴的范围。对于家政服务员自已租房、家政服务企业集体为家政服务员租房居住发生的房租按照规定给予补贴。住房租赁补贴的申领办理,若多名服务员合租居住的,可由合租人联名向有关部门申领,也可由家政企业代为申领。家政企业为服务员集体租房的,租赁补贴由企业代为申领,相关款项直接打入相关服务员的银行账户。 |
答复时间 | 2022-05-07 15:30:03 | ||
办理类型 | 已解决 | ||
办理情况 |
杜月环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优先享受经济适用房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经研究,对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把解决好家政服务员住房保障,当作重要的民生工作来落实”和“将家政服务员纳入住房租赁补贴的范围”建议,正在积极办理,具体情况如下:目前我市提供3种住房保障方式,一是提供公租房实物保障;二是提供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三是提供新就业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保障。 家政服务业人员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均可申请公租房或公租房租赁补贴。其中公租房和公租房租赁补贴主要保障城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公租房及公租房补贴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就东昌府区来说,户口在古楼、柳园、新区三个街道办事处的属于城区户口,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户口所在社区申请;户口在三个办事处以外的属于外来务工人员,只要有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可到东昌府区行政服务大厅住房保障窗口申请(业务咨询电话:2990718)。 家政服务业人员符合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均可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不设户籍和收入限制,保障对象为:2021年1月1日后,在当地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工作地城区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且五年内未发生过房屋交易行为,需通过租赁住房方式解决居住困难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业人员可到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报。(东昌府区业务咨询电话:8418605;市直、省属及以上驻聊用人单位业务咨询电话:8492059)。 二、您提出的“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优先享受经济适用房,减轻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住房负担。”的建议正在积极办理,具体情况如下:我市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在2015年前后按照相关政策已配售完毕。结合国家政策走向,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我市将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1年6月、11月,国家和省均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文件,按照国家和省工作要求,我们正在积极推进《聊城市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细则》印发出台。目前已经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了聊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我们起草了《聊城市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细则》,按照要求开展了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工作,近日将报市司法局进行审查。《聊城市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细则》出台后,凡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政服务业人员均可申请,进一步缓解家政服务业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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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