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内容公示
11371500004428215B/2025-40611483
2025-05-29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内容公示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一、执法主体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执法职责、权限

负责实施本级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等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作出处理决定-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行政强制:无

行政裁决:无

行政检查:制定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行政许可:收件-审核-办结

五、监督途径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聊城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8号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夏季)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冬季)(节假日除外)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目录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