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内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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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执法职责、权限
负责实施本级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等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作出处理决定-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行政强制:无
行政裁决:无
行政检查:制定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行政许可:收件-审核-办结
五、监督途径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聊城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8号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松桂路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夏季)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冬季)(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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