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关于支持居民改善住房合理需求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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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3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居民改善住房合理需求的意见》(聊建字〔2023〕3号),发布了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合理住房需求的“十四条意见”。为了便于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更好的理解文件规定的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合理住房需求,做好政策起草工作,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先后四次召开座谈会、专题会进行研究;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拟定了关于支持居民改善住房合理需求的意见,广泛征求了市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
在政策起草过程中,注重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注重准确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地产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梳理对标国家、省有关会议精神和近期出台的政策措施。二是注重紧密结合聊城实际,对去年出台的青年首套住房等政策进行全面评估,学习借鉴外省市经验做法,坚持守正创新,进一步完善措施。三是注重稳市场、防风险同抓并举,坚持系统观念,以市场的稳定促进风险项目的化解。四是注重实用高效,财政、资规、税务、工会、人社、公积金、人行、银监等全过程参与政策制定,切实提高政策的针对性,确保可操作、可落地。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十四条:
第一条优化个贷首套房认定标准,落实好首套房房贷政策,扩大首套房政策的群体范围。
第二条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全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可阶段性调整首套房商贷利率。
第三条支持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模式,优化二手房的交易流程,实现带抵押房产过户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手续同步办理,促进二手房市场流动。
第四条支持居民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第五条防范居民“卖旧换新”认购风险,倡导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6个月内旧房未售出、新房退定金。
第六条提高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24万元提高至27万元,双缴存职工由40万元提高至45万元。
第七条提高多孩家庭租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缓解多孩家庭租房支出。
第八条多孩家庭发放购房消费券,在市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财政发放3万元/套的购房消费券,支持多孩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
第九条完善人才住房政策,通过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缓解各类人才的购房压力,让人才引得来、留得住。
第十条支持各类群体开展群(团)购商品房,财政发放3万元/套或4万元/套的购房消费券,开发企业可给予个人总房款3%—10%的优惠。
第十一条实行房票制度,主要是发挥房票政策对稳定房地产市场、节约政府临安费、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的积极作用。
第十二条实施契税补贴政策,对于在市主城区新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144平方米的,按照计算的契税差额部分的20%发放消费券,减轻购房人契税负担。
第十三条优化房地产金融服务,加大对房地产业金融支持。
第十四条努力提振市场信心,抓住当前有利时机,为企业和群众搭建交易平台。我市“春季房交会”将于正月十四正式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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