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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关于公布聊城市第一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地段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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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31 10:55:46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关于公布聊城市第一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地段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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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聊城市第一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地段名录的通知》,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对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供了有力保障。

  聊城是黄河与京杭大运河唯一交汇地,是淳朴豪放的黄河文明和崇文重商的运河文明共同孕育的一座古城。聊城于1994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有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15个,该名录的公布填补了聊城市市级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地段的空白,对传承聊城历史文化名城价值特征、充实聊城历史文化名城资源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市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建设与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地段保护工作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由于一些地方的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许多重要历史文化遗产正在消失,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遭到严重破坏。

  二是保护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一些地方重开发、轻保护,不注重保护真实的历史遗存,造成许多具有历史传统文化的村庄和地段被损毁。

  三是对于破坏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传统建筑的违法行为,缺乏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聊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工作,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以系统完整保护传承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和全面真实讲好中国故事、中国共产党故事为目标,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根据《聊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规文件要求,对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社会价值的村落和地段进行保护利用。

  由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会同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通过基础调查、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申请、区人民政府申报确认、成果补充完善、专家审查、现场调研等环节,确定了东昌府区梁水镇镇梁浅新村(梁水镇村)、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李海务街道周店村2处历史文化名村;东昌府区堂邑镇路庄新村(路西村)等6处传统村落;茌平区温陈街道办事处醉一斗酒业集团厂区、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湖西街道四河头水利枢纽2处历史地段。

  聊城市第一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地段较为集中地体现了聊城农村传统文化、地域风貌和民族特色,通过公布聊城市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地段进一步加强了聊城市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有利于保持和延续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地段公布后,将会编制保护规划,建立保护措施。对已公布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地段实行整体保护,保持固有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和环境要素,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保护方案,在保护范围内控制人口密度、开发总量和建筑体量,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保证保护范围内交通、通讯、供水、排水、供电、供暖、供气、环卫和消防等基础设施配置以及建筑间距、绿化、通风采光等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地段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日常巡查,维持保护范围内空间环境的整洁美观,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保护对象的行为,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因保护不力使其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的,由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警示,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由市(县)人民政府撤销市(县)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地段称号。


  解读人:李济哲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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