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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稿解读:《聊城市市政施工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11371500004428215B/2025-45696808
2025-04-10 15:38:06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稿解读:《聊城市市政施工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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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市政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市政施工企业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市政工程关系到城市的正常运转和居民的生活质量,施工企业的信用状况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市政施工市场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如转包、违法分包、拖欠工程款、忽视质量安全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对市政施工企业进行有效监管和引导。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导则》、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20〕10号),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聊城市市政施工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暂行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要求,不断推进聊城市市政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市政企业市场行为,强化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意识,促进市政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出台目的

为更好地响应国家完善信用档案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我市市政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政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对市政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促进我市市政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市政行业市场现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起草了《聊城市市政施工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5年4月10日正式施行。

《办法》是转变对市政行业的监管方式,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政行业监督体制,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的手段,更能促进市政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政行业施工正常秩序,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四、重要举措

《办法》共七章四十五条,分总则、信用评价内容、信用信息采集、信用评价方式、评价结果的确定及应用、信用评价管理和应用、附则七章。

(一)关于信用信息的管理责任。《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市政行业信用信息管理体系,压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市政行业信用信息管理中的责任。在第四条中规定市住建局城市建设科负责全市市政施工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相关科室、单位按照职能负责市直项目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的确认和录入工作,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市政施工活动企业及人员信用信息的确认和录入工作。并向省一体化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推送市政企业及人员信用信息。

(二)关于信用信息的内容及归集。 企业信用评价内容包括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和“黑名单”等内容。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由企业自主申报,企业所属主管部门进行初审,不良信用信息,由市及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市政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汇总,市级主管部门对以上信息进行审核并排名,确定评价等级。

(三)信用信息的评价及结果使用。信用评价采取信用记分制。信用分值=信用基础分+优良信息得分-不良信息分值。信用基础分为60分。根据评分分值,机构信用等级又分为AAA级、AA级、A级、B级、C级、D级六个等级。对信用评价等级为 AAA 级的企业,实行点对点服务;在进行推荐、评选先进时优先考虑;允许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总承包企业承接资质类别上一等级的工程项目;可优先推荐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等试点项目;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企业,加大扶持服务力度;允许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总承包企业,承接资质类别内上一等级的工程项目。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企业本资质(专业)类别内信用评分在本市辖区内排名30file:////tmp/wps-uos/ksohtml/wpsLpfSFV.jpg-50file:////tmp/wps-uos/ksohtml/wpssuHvLy.jpg(含)的,进行一般监管。对信用评价等级为B、C级的企业,列为市、县(市、区) 执法检查的必查对象,其中C级企业采取惩戒措施,不得作为评优表彰、政策试点和项目扶持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频次。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企业,列入“黑名单”。建议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建设单位慎重选用,将“黑名单”企业推送至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四)信用信息的披露。以主动公开为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住建局(建设管理部)主管部门应当完善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本地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标准、评价管理制度及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晶

咨询电话:849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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