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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聊城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11371500004428215B/2024-45463813
2024-10-18 10:18:17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稿解读:《聊城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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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高度重视群众住房问题。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对商品房建设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要回应群众关切,调整住房限购政策,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国务院、省也陆续出台了多项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市资规局、金融监管局等8部门迅速行动,抓存量政策落实,抓增量措施出台,联合印发了《聊城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推动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

二、政策内容

《若干措施》 共25条,主要包括支持住房消费、调控市场增量、优化市场存量、提升住房质量、企业纾困解难、加强组织保障六个方面。

(一)支持住房消费方面。《若干措施》明确了7项政策措施支持住房消费,进一步活跃房地产市场,营造良好市场氛围。一是降低房贷最低首付比例。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按照15%执行,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首套房、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分别降为20%、30%,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15%。二是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组织商业银行统一对存量房贷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减轻购房人贷款利息负担。三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单、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至60万元和80万元,多子女家庭及购买新建装配式或高品质住宅的,最高贷款额度再提高20万元。四是支持人才购房。对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的新引进人才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五是降低居民换购住房成本。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优化二手房“带押过户”办理流程,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开展房屋“卖旧买新”业务。六是发放购房办证消费券。对成功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自然人,按照房屋类型分档分阶段发放消费券。适用范围逐步扩大至二手房交易。七是开展商品房群(团)购活动。我们将搭建群(团)购平台,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大型企业等社会群体参与群(团)购活动。

(二)调控市场增量方面。《若干措施》明确了2项措施调控市场增量。一是提高开发用地供应质量。根据市场情况,合理把握土地供应时序、规模和布局,分区县、分区块管控开发用地供应。新出让优质地块上的商品住宅项目全部按照高品质住宅标准建设,推动形成“少而精”的增量市场。二是优化商品房预售机制。调整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探索现房销售。适当提高新预售商品房重点监管资金额度,对评选为高品质住宅试点的项目适当降低监管资金留存比例。

(三)优化市场存量方面。一是盘活闲置存量土地。对超期1年以内的未开发土地签订补充协议,对企业自身无力开发的商服用地进行收购并重新供应。二是用好并购贷款政策。指导国有企业自主决策以合理价格市场化收购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项目公司股权、资产,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商业银行可对国有企业提供并购贷款。三是推进房票安置政策。在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涉及房屋征收工作中推行房票安置政策。房屋被征收人持房票购房的,给予住宅房屋最高15%、商业房屋最高20%、法人单位最高5%的政策性补贴,并对新购房屋使用房票金额部分免征契税。四是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收购户型面积合适、价格合适、位置合适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五是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对于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依法依规批量购买存量闲置房屋用作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严格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发放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

(四)提升住房质量方面。一是推动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2024年8月1日起新出让优质地块的商品住宅项目按照高品质住宅标准建设。对于已取得土地尚未开工的项目,鼓励改建为高品质住宅。充分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更好满足高品质住宅和康养文旅等产业用地需求。优化调整房地产项目计容面积、公摊等建筑设计规则,允许调整住房套型结构提高居民商品住宅得房率。二是提升住房质量安全水平。推广绿色建筑、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落实“一官两员”“三全服务”制度,严把重点建材进场、主体结构安全、常见问题防控和验收交付程序“四关”。三是完善提升老旧房屋配套设施。推进嵌入式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完善提升老旧小区的配套设施,围绕存量住房打造15分钟生活圈。

(五)企业纾困解难方面。一是调整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方式。适度降低竞买保证金,最低可按出让起始价的20%交纳。允许受让人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天内,交纳全部出让价款的50%;剩余部分价款须在出让合同约定的缴款时间内缴清,最长不超过1年。二是优化规划施工许可流程。受让人已缴纳50%出让价款可凭出让合同、勘测定界图、交地确认书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三是全力保障项目交付。支持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期建设、分批预售,可以规划许可证为单元进行规划核实、竣工验收,配套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应与首期建筑物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四是推行工抵房更名。工抵房可按抵顶合同或协议直接网签备案至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等。在房屋销售后,允许办理一次更名并撤销原备案合同。五是切实发挥经营性物业贷款作用。2026年底前,对规范经营、发展前景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全国性商业银行可以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偿还该企业及其集团控股公司(含并子公司)存量房地产领域相关贷款和公开市场债券。

(六)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高位推动的优势,统筹各级各部门的协同配合、高效运转,打通在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堵点,破除在市场发展中形成的壁垒障碍,在全市形成共织一张网、共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二是做好政策宣贯。组织市、县两级房地产政策宣讲培训,开展企业家会客厅、座谈对接会等活动,持续向基层、房地产开发企业解读房地产支持政策,帮助协调解决问题。三是强化运行监测。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系统,动态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为分类指导、精准调控、因城施策提供决策依据,

 

三、解读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怀锋  联系方式:0635-849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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