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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聊城市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吊篮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11371500004428215B/2024-45457087
2024-10-08 17:29:02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稿解读:《聊城市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吊篮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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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吊篮使用安全管理措施,规范高处作业吊篮使用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我局起草了《聊城市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吊篮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简称《规定》),现就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当前,国家、省、市先后印发通知文件,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同时省、市正在持续开展预防高处坠落整治专项行动。为推动以上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规定。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识别图集(高处作业吊篮)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23〕8号)、《高处作业吊篮》(GB/T 19155-2017)、《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使用技术规程》(JB/T 11699-2013)等有关规定。

三、起草过程

聊城市住建局通过组织各县(市、区)建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开展座谈,走访调研本地相关企业、项目,充分了解全市建筑项目高处作业吊篮施工管理情况,结合相关规定、规程,起草了《聊城市高处作业吊篮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经过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定向征求部分行业企业意见,并根据修改意见组织行业专家开展多轮研讨会修改完善,形成正式文稿。

四、出台目的

规范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使用等行为,明确各环节主体责任,确保建筑项目现场高处作业吊篮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

五、主要内容

《规定》共八章,共计三十三条,主要内容包含“总则”、“一般规定”、“出租单位职责”、“施工单位的职责”、“安装单位的职责”、“监理单位的职责”、“检验、使用及维修保养”、“附则”。

六、解读机构和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具体联系人:司  栋

咨询电话:0635-849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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