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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关于对2022年聊城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11371500004428215B/2022-4417574
2022-04-11 11:11:27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文稿解读:关于对2022年聊城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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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同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民政局和聊城市乡村振兴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聊城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请介绍印发《通知》的背景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22年山东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2022年聊城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请介绍《通知》安排部署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一)面积标准。改造要求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全。拆除重建或新建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各地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不得因建房致使脱贫群众返贫。

(二)抗震要求。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通过拆除重建或新建方式实施危房改造的,应有基本的结构设计,且能达到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通过修缮加固方式加固危房的,在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鼓励采取抗震加固措施。

对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非C、D级既有住房不能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的,鼓励农户选择拆除重建、加固等方式进行改造。

(三)明确补助标准。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排查、危房鉴定、第三方核查、图纸设计、农户档案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补助标准参考如下:

1.修缮加固危房,补助一般不低于1.2万元;修缮加固危房过程中,同步采取抗震加固措施的,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2.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房屋,补助一般不低于2.5万元。

3.对抗震不达标非C、D级既有住房实施抗震改造,补助一般不低于1.2万元。

以上实际改造费用不足一般补助标准的,按实际补助。各地可根据实际提高补助水平。

三、请介绍《通知》有哪些亮点、特色?

(一)落实工作责任。《通知》明确,住建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危房改造工作,组织编制安全性鉴定、质量安全管理等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并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民政部门负责认定保障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二)加大督促检查。《通知》明确,县级住建部门要根据实际,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落地;要对明查暗访、第三方核查以及巡视、审计、群众反映等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

(三)强化监督激励。《通知》明确,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执行年度绩效评价与督查激励制度,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

(四)加强档案管理。《通知》明确,加强危改农户档案管理,农户申请、身份证明、县乡村三级审核评议及公示资料、住房等级鉴定表、三方服务协议、质量安全巡查记录、竣工验收表、资金拨付凭证等应齐全有效。

(五)完善工作调度。《通知》明确,市住建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实行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会同财政、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每月3日前汇总报送上个月危房改造进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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