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西首建设大厦九层
办公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夏季)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635-8492625
主要领导
  • 姓名
    张亚
  • 职务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 简介
    张亚,男,汉族,197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21年5月任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概况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 起草市级权限内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负责城区道路、桥梁、市政排水管网、泵站闸门的改建、扩建和提升工作以及城区隧道、综合管廊、公园广场、园林绿化、景观亮化、城市照明的改建、扩建和提升工作。

(三)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山东省定额。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市统一定额。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七)拟订全市城市设计、城市勘察以及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抗震设防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负责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 (镇、村)、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十)拟订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房屋登记工作。

(十一)负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研究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物业公共部分以及共用设施交付管理。

(十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四)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五)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通、水利、 铁路、民航、电力、通信专业建设工程除外);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建筑监理等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拆迁等房地产业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房屋建筑工程用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使用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十六)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探索智慧监管、 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推避本系统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 关于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以及概算审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管后期,负责初步设计审批工作, 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概算方案。市发展改革委管前期,牵头组织审查概算方案并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参与初步设计工作。

2.关于节约用水管理。市水利局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市级权限内的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制订有关标准并积极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节约用水规划、指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衔接,参与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规划、政策的制定,负责提出水价改革方案和建议,完善水价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业节约用水有关标准,发布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具体名录,落实工业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市城市管理局负 责指导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规划、政策的制定,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城市节约用水制度、办法,落实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结合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生产节约用水有关标准,推广农业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落实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结合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3.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4. 与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 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市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集中审批,对划入的审批事项的审批行为及结果承担审批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对监管行为承担监管责任。加强行政审批与监管部门批管工作的衔接,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市行政审批局在审批业务办结后,将审批事项业务办理信息传送至各行业监管部门,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及时查看接收审批业务信息,依法对审批事项进行监管。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西建设大厦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635-8492630;lcszjwbgs@163.com

负责人:张亚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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