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西首建设大厦九层
办公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夏季)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冬季)(节假日除外)

邮箱:lcszjjbgs@lc.shandong.cn



联系电话:
0635-8492625
主要领导
  • 姓名
    杨延星
  • 职务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 简介
    杨延星,男,汉族,1974年9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24年6月,任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概况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 起草市级权限内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负责城区道路、桥梁、市政排水管网、泵站闸门的改建、扩建和提升工作以及城区隧道、综合管廊、公园广场、园林绿化、景观亮化、城市照明的改建、扩建和提升工作。

(三)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山东省定额。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市统一定额。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七)拟订全市城市设计、城市勘察以及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抗震设防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负责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 (镇、村)、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十)拟订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房屋登记工作。

(十一)负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研究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物业公共部分以及共用设施交付管理。

(十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四)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五)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通、水利、 铁路、民航、电力、通信专业建设工程除外);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勘察设计、建筑监理等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拆迁等房地产业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房屋建筑工程用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使用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十六)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探索智慧监管、 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推避本系统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 关于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以及概算审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管后期,负责初步设计审批工作, 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概算方案。市发展改革委管前期,牵头组织审查概算方案并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参与初步设计工作。

2.关于节约用水管理。市水利局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市级权限内的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制订有关标准并积极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节约用水规划、指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衔接,参与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规划、政策的制定,负责提出水价改革方案和建议,完善水价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业节约用水有关标准,发布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具体名录,落实工业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市城市管理局负 责指导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规划、政策的制定,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城市节约用水制度、办法,落实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结合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生产节约用水有关标准,推广农业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落实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结合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3. 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4. 与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 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市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集中审批,对划入的审批事项的审批行为及结果承担审批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对监管行为承担监管责任。加强行政审批与监管部门批管工作的衔接,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市行政审批局在审批业务办结后,将审批事项业务办理信息传送至各行业监管部门,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及时查看接收审批业务信息,依法对审批事项进行监管。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西建设大厦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635-8492630;lcszjjbgs@lc.shandong.cn

负责人:杨延星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内设机构
直属单位
聊城市住房与建设事业保障中心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工作、建筑节能、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健全完善全市工程建设计价依据体系的技术支撑工作;推广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等技术应用,促进民用建筑节能降耗;承担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管理及物业市场整顿提升等方面辅助性工作;承担有关部门委托的房产信息查核及查核平台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工作;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的辅助性工作;承担市民热线住建领域事项的应答和相关落实工作;承担城区道路等市政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提升相关的辅助性工作;承担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及安全使用的辅助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辅助性工作;为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提供技术性服务;协助做好市本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承担征迁工地扬尘治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市本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协调、审核、拨付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协助推进全市住房保障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住建领域相关信访维稳、应诉应复、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住建领域执法的辅助性、支撑性、事务性工作。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