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805068号建议(关于保障农民工节后返工就业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建议人 范玉庆 建议时间 2026-01-13
建议内容

据山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聊城市常住人口595.2万,与省内其他城市对比,‌聊城人口流出规模处于中等偏高水平,在2022年山东省人口流出排名中位列第四,流出人口接近‌100万。年关将近,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开始陆续的回家过年,但春节后是农民工返城务工的高峰期,许多已经返乡回来的农民工表示,来年找工作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

一是招聘信息渠道分散且传播范围小。一些适合农民工的行业和中介机构发布的招聘信息较为零散,比如上海市的相关企业发布一些招聘信息,一般采用的方式是张贴招聘海报或者是在该企业的公众号上发布招聘信息,其辐射范围只在上海市及周边或者是关注其企业的人群,缺乏一定的传播性,导致农民工主要依赖同乡介绍、街头广告等传统方式,信息面窄且风险高。

二是针对性技能培训与岗位需求脱节。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招工开始倾向于具有一定专业技能或熟练度的劳动者。而部分农民工,特别是年龄偏大或长期从事单一工种的群体,其技能结构与产业升级、新业态涌现带来的新岗位要求存在差距,短期适应能力不足,加剧了“有岗无人”和“有人无岗”的结构性矛盾。

三是就业权益保障与后续服务衔接不畅。农民工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环境等存在顾虑,尤其是在通过非正规渠道就业时,维权难度大。这种不安全感影响了其就业选择的广度与稳定性,也使得部分农民工对尝试新岗位、新行业持谨慎态度。

建议

一是构建“一站式”精准就业服务生态。由人社部门牵头,联合住建、制造、家政等重点用工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于春节前一个月至节后两个月集中发力,升级运营“农民工就业服务专项平台”,形成APP、微信小程序、线下乡镇服务站、用工集中地服务点联动的服务矩阵。平台以“资源整合+智能匹配+特色服务”为核心,一方面严格落实企业招聘信息审核制度,重点归集重点工程、龙头企业、民生领域的合法岗位资源,按照行业类别、工作区域、技能要求、薪资区间、工时制度等维度设置精细化标签,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另一方面在严守隐私保护规定的前提下,运用大数据分析农民工年龄结构、技能水平、务工履历、薪资期望、意向区域等数据,通过手机短信定向推送、社交媒体精准投放、乡镇公告栏实时更新、线下服务点一对一推介等多元渠道,实现岗位信息与求职需求的精准对接。同时,针对农民工就业多样化需求,开设“零工市场”“急招岗位”“技能学徒岗”“返乡创业扶持”等特色专区,为短期务工人员、技能提升需求者、返乡创业者等提供差异化服务,打造覆盖就业全链条的“一站式”服务生态。

二是推行“订单式”返岗就业与技能提升联动计划。深化输出地与输入地政府、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的多方合作,以“岗位订单+技能培训+定向输送”为模式,开展“送岗下乡”“技能前置”专项行动。抓住春节前农民工集中返乡的窗口期,在输出地乡镇、村落组织针对性专场招聘会,推行“点对点”订制招聘服务,通过企业现场宣讲、岗位需求公示、薪资待遇透明化展示等方式,帮助农民工与企业提前达成就业意向、签订就业协议,明确节后返岗时间与相关权益。同时,根据输入地企业节后急缺的装配、焊接、数控、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等工种需求,由政府统筹财政补贴资金,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在春节前后开展为期数天至数周的免费或低成本短期技能实训。培训内容紧扣岗位实际需求,采用“理论教学+实操演练”相结合的方式,培训结束后颁发合格证书,与招聘企业建立直接对接机制,实现“培训即就业”的闭环,既解决企业用工缺口,又提升农民工技能适配度,增强其就业竞争力。

三是打造全过程劳动权益保障服务闭环。以“事前指引+事中维权+事后跟踪”为核心,构建全流程劳动权益保障体系。在就业服务平台、线下招聘会、企业招聘现场全面推行“无忧入职” 指引服务,明确公示岗位薪资构成、社保缴纳标准、劳动合同签订要求、休息休假规定等关键信息,提供标准化劳动合同范本,开通电子签约指导通道,引导农民工与企业规范签订劳动合同,从源头规避用工风险。针对节后用工高峰期权益纠纷易发特点,在工业园区、劳务市场、农民工集中居住区域设立临时劳动保障监察服务站和法律咨询点,公布全国统一投诉举报热线,简化受理流程,建立欠薪、侵权等案件“快接、快查、快处”机制,联合司法部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及时化解劳资矛盾。同时,对通过平台成功就业的农民工开展为期3-6个月的就业状态跟踪服务,通过电话回访、线上问卷、线下走访等方式,了解其入职适应情况、薪资发放情况、权益保障落实情况,协助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住宿、子女入学、技能提升等实际问题,并将其纳入常态化就业服务体系,持续提供岗位调整、技能升级、权益维护等后续支持,形成“入职有指引、维权有通道、后续有保障” 的服务闭环。


答复时间 2026-04-10
办理类型 已解决
办理情况

尊敬的范玉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农民工节后返工就业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答复如下:

一、立足住建职能,扎实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工程建设领域是农民工务工集中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我局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筑牢就业权益底线的核心工作,2025年全市住建系统受理并化解331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涉及金额2624.7万元,惠及农民工1042人,有效维护了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及农民工合法权益。近年来,我局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紧盯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监管,多措并举根治欠薪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施工过程结算、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核心制度,建立“局分管领导牵头、业务科室主抓、监管专班常态化督查”的工作机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建筑市场信用评价、项目招投标、施工许可审批等关键环节,压实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规范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整治,聚焦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项目,围绕工资专户开设、农民工实名制考勤、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工程款支付等内容,实行“拉网式”排查、清单化整改。针对春节后返岗务工、年关返乡等关键节点,开展冬季欠薪专项排查化解行动,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逐一销号落实,全力防范化解欠薪风险。

三是畅通维权渠道,快速处置欠薪诉求。联合劳动保障监察、司法等部门,在在建工程项目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公示牌,明确投诉举报电话、维权流程、责任单位;依托政务服务热线、线上投诉平台、线下信访接待窗口,构建多渠道维权诉求受理体系,对农民工欠薪投诉实行“接诉即办、快查快处”,安排专人跟踪督办,及时化解劳资纠纷,切实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

四是规范用工管理,强化政策宣传引导。深入在建工地、用工企业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规范等政策宣传,向农民工普及维权知识,向施工企业宣讲用工责任,引导企业依法用工、农民工理性维权。同时,督促施工企业规范劳动合同签订,明确工资标准、支付周期、支付方式等内容,从源头减少用工纠纷,消除农民工就业顾虑。

二、 对标对表,精准发力,全面落实建议抓好工作

对照您提出的“优化就业服务、强化权益保障”等宝贵建议,我局立足住建职能,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构建全链条、闭环式的工资支付与就业保障体系。

一是深化源头治理,规范行业用工行为。持续压实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加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工资支付保障核查,对未落实相关制度的项目一律限期整改。督促施工企业全面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建立健全农民工用工台账,细化工资核算、支付、公示流程,确保工资按月足额、精准发放到农民工手中,杜绝拖欠、克扣工资行为。

二是强化闭环监管,全面排查化解欠薪隐患。加大在建项目常态化督查力度,扩大排查范围,将临时用工、劳务分包用工纳入重点监管,建立欠薪隐患动态排查、台账管理、跟踪整改、销号复核机制。针对春节后农民工返城务工高峰期,开展专项排查行动,重点核查企业复工后工资发放、用工规范情况,提前化解欠薪风险,切实保障节后返岗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提升维权处置效能。主动对接人社、司法、信访等部门,健全协同监管、联合执法、法律援助机制,简化欠薪案件受理、查处流程,对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在农民工集中的工业园区、在建项目集中区域,联合设立维权服务点,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投诉受理一站式服务,全力解决农民工维权难问题。

四是优化服务保障,强化政策宣传引导。结合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返岗节点,开展针对性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工地宣讲、发放手册、线上推送等方式,重点宣传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维权渠道等内容,提升农民工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同时,将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与农民工就业服务衔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住建领域用工信息发布、岗位对接等工作,助力农民工稳定就业。

五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权益保障成果。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与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深度挂钩,对失信企业实行联合惩戒,限制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建立已就业农民工跟踪服务机制,联合项目施工企业,定期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生活保障等情况,协助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升农民工就业安全感、获得感,全力维护住建领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今后,我局将持续扛牢行业监管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提升我市农民工就业服务水平、保障民生稳定贡献住建力量。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0日

 


主办单位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