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议人 | 赵庆奎 | 建议时间 | 2025-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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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内容 |
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是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文明进步重要一环。为适应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切实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规划法》和国务院《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精神,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明确按照“应建尽建”原则,补齐市政道路消火栓缺口,明确在具备天然水源条件的区域,推动建设天然水源取水设施,并按照机构改革后的职能分工,进一步加强市政消防水源规划、监管、维保等工作职责。 一是在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应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市政消火栓,建成后由供水单位统一维护管理。城市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涉及供水管道建设的,其设计应当包含市政消火栓内容。 二是已建城市道路或者符合条件的其他道路,未建设市政消火栓或者所设市政消火栓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应当进行增补、改造和维修。 三是在进行老旧改造项目时区域内符合建设市政消火栓条件的应当同步建设。 四是供水单位加强对现有市政消火栓维护工作,定期巡回检查,发现损坏、无水等情况,第一时间组织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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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时间 | 2025-03-13 | ||
| 办理类型 | 已解决 | ||
| 办理情况 |
赵庆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正在积极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单位立足城市建设实际,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城市交通体系,完善城市功能布局,促进城市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水平,规范各类城市建设活动,近年来,我单位先后研究编制了《关于加快推进聊城市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关于推动完善土地供应前期基础配套设施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政策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统筹推进道路、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各项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做到统筹规划、同步实施、一次到位、全面覆盖,整体提升配套功能。 为统筹推进各类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加快优化城市空间布局,2025年2月,我单位会同市资规、城管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聊城市主城区城市建设协调机制的通知》,促进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高效推进。 下一步,我单位将积极对接消防、规划、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深入推动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完善消防等各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科,8492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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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 |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