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议人 | 王红芹 | 建议时间 | 2025-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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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内容 |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物业管理服务是一个新兴的产业,更是一个民生工程,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已成为一个民生和热点问题,物业管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越来越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关注。规范物业管理,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对于建设生态宜居的和谐城,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我市的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加之居民意识缺位,真正能够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的比较少,物业管理行为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服务不到位。许多小区的业主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证,导致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与居民不断增长的物业服务需求矛盾日益突出,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 1、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低,工作不规范,物业管理根本不到位。 有些物业管理只是简单的看大门,其主要职责只是定期收物业费和清洁大环境卫生,没有真正的将业主对小区内公共财产的管理、个人财产的占有和使用管理以及小区内公共环境的综合管理反应出来。有些物业公司经营意识和管理机制落后,管理人员素质偏低,管理和服务不到位,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小区内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甚至业主家中被盗现象屡次发生,业主很不满意。 2、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思想认识错位 物业管理是一种新型的服务行业,现在有许多业主不能真正的了解物业公司,对物业公司具体管什么工作及其服务的标准、收费的依据、违约责任等都不清楚。业主以服务质量不满意而拒交物业费时,物业公司不是积极的改进工作,主动与业主协商沟通解决问题,而是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导致矛盾的升级。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提高服务与接受服务的合同关系,二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而在现现实生活中,物业公司认为自己是小区的管理者,业主是自己的管理对象,业主认为自己是主人,物业公司是他们花钱雇来的,所以,这种由于思想认识上的差距,给双方交流沟通设置了障碍,使物业公司与业主互相缺乏信任,难以协商解决问题,造成纠纷不断,甚至形成了一些恶性的循环。 3、物业管理企业无资质现象的较多,管理混乱,业主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有不少物业公司不是正规的物业公司,它是有原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办的一些下属公司转制而来,这些物业公司本身没有资质,没有经过规范化的专业培训,因此大多数物业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不足,专业化的管理水平不高,规范化程度较差,并且某些物业管理企业员工缺乏客户意识,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用语不文明,对业主的正当要求不能及时满足,根本就不清楚业主与物业公司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只能简单粗暴的进行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 4、开发商的遗留问题转嫁给物业公司,造成物业与业主的纠纷。 住宅小区开发建设遗留问题比较多,在业主入住后,这些问题会逐步的暴露出来引起业主不满,主要表现在一是开发商擅自更改原来的规划,不按图纸建设标准的住房和小区配套设施,损害业主的利益,导致业主感觉受到欺骗。例如公共的车棚和充电桩不足,设施设备的权属不明确,导致业主与物业发生产权的怨言和纠纷较多。 5、业主公德意识差 一是公共意识差。个别业主只顾自己利益,乱停车、在公共部位私搭滥建,致使部分公共设施不能正常使用,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二是安全意识弱。少数业主认为房子是自己的,属私有财产,便无所顾及在自己的小天地里,私拆乱改,存在很多不安全因素;三是法制意识低。一些业主私占绿地,或种菜或做停车位,不仅破坏了小区的整体规划,更侵害了其它业主的合法权益;四是环保意识差。垃圾乱堆乱放,电梯内楼道内上乱贴乱画,私养大型宠物,在小区宠物粪便随处可见,甚至将房屋改成饭店或加工房等。物管对业主的违规行为处置不力,执法权限不足。政府相应的执法机构又执法缺位,力不从心,结果常常是业主我行我素,造成恶性循环,以至小区环境和设施每况愈下,大多数业主很不满意。 针对以上问题,有关小区物业管理的问题,我提出以下建议 1、物业公司应提升服务质量 物业公司应根据国务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对照省、市级政府对物业公司的要求,制定列内容详尽的法规、政策,并加大物业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保障大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并且物业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和专业技能,使其能够更好地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处理业主的问题和投诉,不要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业主的需求和期望,并据此改进服务。 2、完善小区基础设施 优化停车场管理,通过增设停车场或合理规划停车区域,减少道路拥挤,确保小区道路畅通无阻。同时,加强车库中没有车位、多车一位车辆乱停乱占妨碍业主合法权益的管理,为了方便业主出入车位和停车场,对乱停现象一经发现必须采取惩罚措施而不是一次次的和稀泥或人情关系导致违停现象屡禁不止,损害业主的合法利益,也让业主对物业失去信任,增加业主与物业的矛盾。当然有条件的小区可以增设运动场所和娱乐设施:如篮球场、羽毛球场、儿童游乐设施和健身器材等,满足居民多样化的生活需求。 3、加强安全管理 加强门禁管理,防止陌生人随意进入小区,可以引入智能化门禁系统,每户发放门禁智能卡或刷脸,要求业主出入刷卡或刷脸。 加强巡逻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并且利用物联网技术对小区的设备设施进行远程全天候监控和维护,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智能化门禁系统有问题及时维修,确保小区的安全,如消防演习等、查处电动自行车进楼充电的问题,提高业主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推行绿色环保理念 推广节能产品,在小区内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节水器具,鼓励业主参与垃圾分类和节能减排。加强绿化养护和景观维护,提高小区的环境质量,为居民创造更宜居的生活环境。 5、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机制 建立物业管理平台,实现线上报修、缴费、投诉等功能,定期公布信息,向业主公布物业管理的财务收支情况、服务质量和改进措施等信息,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利用线上平台(如小程序、APP)发布小区公告,方便居民查阅和参与小区管理,对出现的问题也可在群内及时提醒通报,同时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和奖惩制度,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要深入小区和物业企业,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行业调查和专项调研,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的自律措施,定时进行优秀物业小区的评选。 6、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互动 推动相关法规的完善,明确物业公司的责任边界和管理权限,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协商解决小区管理中的问题。利用多渠道沟通,通过微信、短信等渠道及时向业主传递小区信息和活动安排,提高业主的参与感和归属感,对于微信群内业主反馈的问题要及时干预处理。 综上所述,小区是社会的细胞,是每个家庭都必须生存的社会环境,小区的和谐关系到每个家庭和社会的幸福和谐,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提升物业管理的技巧方法,真正做到小区是我家,物业业主是一家,对于提升小区的整体环境和居民的生活质量,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维护社会稳定也就指日可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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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时间 | 2025-03-20 | ||
| 办理类型 | 已解决 | ||
| 办理情况 |
王红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物业公司应提升服务质量”建议,正在积极办理,进展情况如下: 一是完成《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工作。为保持与上位法一致,更好地解决现实问题,结合聊城实际,市住建局2023年启动了对《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工作,并于2024年4月30日经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过,5月30日经省人大十四届九次会议批准公布,修正后的《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为物业管理行业提供了更为明确的规范和指导依据,使物业管理工作运行更加有序。二是加大物业从业人员培训。2024年指导市物业管理协会开展了“业委会法律法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智慧物业管理”三期公益培训及项目经理服务技能培训,累计培训人员1100余人次,全面提升物业管理关键岗位人员的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保障全市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制定了岗位规范指引。印发《聊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人员岗位规范指引》,从职业道德、岗位形象、服务意识、岗位规范四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人员工作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四是加强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宣传。2024年印制并发放2万份《聊城物业宣传手册》,发放《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单行本1.5万册,组织开展“红色物业法规政策”宣传周活动,解读政策法规,宣传优秀做法和先进典型。 二、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小区基础设施”的建议,正在积极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人们的生活品质越来越高,私家车快速发展,成了人们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而私家车数量的极具猛增,又造成了“行车难”“停车难”、“管理难”“停车不安全”等问题,尤其表现在老旧住宅区由于建成年代早、规划不全面、设施落后,造成停车矛盾日益突出,成了众人瞩目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印发通知,规范开发建设单位行为。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车库车位租售行为的通知》,要求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出租出售应当优先出租给本区域内业主,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目前,我市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多数已实现人车分流,地上仅保留有限的临时停车位,地下停车位均在1:1以上。二是通过老旧小区改造,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老旧住宅区由于建成年代早、规划不全面、设施落后,在老旧改造过程中,在依法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结合地下管线的分布,充分利用小区内部闲置空间和相关资源,合理增设停车位。2024年,全市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新增停车泊位2815个,切实缓解了小区停车难,为居民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三是多方协同,加大整治力度。通过开展物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市住建局联合交警、城管、消防部门等部门“执法进小区”,对于违规占堵消防通道等违法车辆加大整治、处罚力度,规范业主行为。同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完善小区消防通道标识、标线,在保障消防通道的前提下,科学施划停车位,规范停车管理,缓解小区停车压力。四是加强物业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发现乱停车的现象,要及时履行劝阻、制止、报告义务。同时,通过小区电子屏、宣传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让业主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消防安全基本常识,预防和遏制常见的消防安全陋习,真正让大家成为消防“明白人”。 三、您提出的“加强安全管理”建议,正在积极办理,进展情况如下: 一是明确安防设施建设标准要求。根据《聊城市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把新建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纳入住宅小区建设总体规划,并与小区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设施设备达到智慧安防小区选建型要求。同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在小区内部增加安装视频监控、门禁、出入口人脸识别等智能化系统。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200余个住宅小区管理服务过程中应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提前做好预判预警,为应急事件提供依据。二是强化安防设施的维修养护。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检查力度,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监控、报警、门禁等智能化安全防范系统的保养与维护,确保各项防控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提升小区治安防范能力。 四、您提出的“推行绿色环保理念”建议,正在积极办理,进展情况如下: 一是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落实好《山东省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导则》,组织编制我市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实施细则,常态化开展绿色建筑标准执行巡查,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严格落实建设条件制度、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及施工图审查要点要求,将绿色建筑建设要求纳入工程验收内容,形成全过程闭合监管机制,确保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落实。二是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工作。2024年,市住建局共印制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彩页8万册,同时,通过物业服务企业微信公众号、小区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刊播宣传垃圾分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三是举办“物业公益大讲堂”绿化养护培训。针对物业服务行业绿化养护技术力量较为薄弱,缺乏懂技术的绿化养护的专业技术人员问题,邀请专家对园林除草、树木移栽、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等方面进行指导授课,全面提升绿化养护和景观维护能力。 五、您提出的“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机制”建议,正在积极办理,进展情况如下: 一是推进“阳光物业”建设。在公示服务标准和价格、投诉渠道和方式、公共收益信息“三公开”的基础上,市住建局印发了《 关于全面推进“阳光物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公共有部分经营收益如实公开、酬金制资金收支规范公开、物业服务费分类公开、合同履行情况定期公开、物业服务工作现场公开、为群众办实事亮牌公示等物业服务关键信息,建立完善公开服务,实现依法应当公示公开的物业管理相关事项“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建设聊城市红色物业智慧服务平台。聊城市红色物业智慧综合服务平台已经开始试运行,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实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全过程监管、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业主共同决定事项表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查询、投诉等功能,推动全市物业管理手段和方式实现质的提升。 六、您提出的“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互动”建议,正在积极办理,进展情况如下: 一是完善物业与业主沟通渠道。建立了“业主恳谈会”“项目经理接待日”制度,每半月只开一次,汇报小区物业工作情况、听取业主意见建议、对业主反馈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现场予以答复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要做好登记并答复解决时限,搭建物业与业主面对面沟通交流平台。二是完善市级红色物业智慧综合管理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完善后,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实现全程网办,统一申报标准,统一审批时限,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在线表决,实现物业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同时,业主可以智慧平台进行进行投诉,畅通了业主诉求反映渠道,让物业服务相关诉求直达项目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快速合理化解物业管理矛盾,分流12345投诉,降低市民热线投诉量。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8492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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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 |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