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5043号建议(关于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建议人 刘锋 建议时间 2025-01-11
建议内容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住宅建设总量的持续增长,我市物业服务业发展迅速。同时也并发了业主与物业矛盾冲突的难点、堵点,矛盾主要表现在:主要问题是小区卫生脏乱差、道路堵、行车难、电梯常坏、房屋漏水、安全没有保障,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过度追求利益,不按协议规定提供相应服务等。

建议:

1、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完善物业服务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努力形成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发展环境,推动信誉好、实力强、讲诚信、服务优的物业企业做大做强。

2、建立符合我市“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长效机制。按照《民法典》中关于物业的相关规定和住建部《物业服务导则》的具体要求,依据《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督促指导物业协会制订符合我市发展实际的物业企业服务统一标准文本,健全“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体系,推动物业服务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


答复时间 2025-03-20
办理类型 已解决
办理情况

刘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完善物业服务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努力形成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发展环境,推动信誉好、实力强、讲诚信、服务优的物业企业做大做强”建议,正在积极办理,进展情况如下:

2017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2018年3月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取消后,市住建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规范物业行业发展。一是加强行业信用监管。按照《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向社会公布了2023年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其中AAA级20家、AA级5家、A级21家、B级408家、C级企业2家,2024年信用评价结果预计3月底公布。同时,根将企业信用等级作为实施分类监管以及前期物业服务招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表彰评选推介等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自律,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二是逐步建立物业服务末位淘汰工作机制。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公开承诺,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公布物业服务质量评价“红黑榜”名单,对列入“黑榜”的小区实行“末位淘汰”,推动小区依法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力争实现“物业好不好、业主说了算”。

二、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符合我市“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长效机制”的建议,正在积极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修订我市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标准。2019年,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DB37T1997.1-2019),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保护业主合法利益,2021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照《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DB37T1997.1-2019)第2部分:住宅物业》,重新修订了《聊城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等级服务等级标准》,依据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需求的不同,将物业服务质量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五个等级。其中一级为最低等级,五级为最高等级,等级越高,物业服务标准越高。二是制定了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聊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实行分等级定价,初步建立了物业服务“质价相符”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体系。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8492117


主办单位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