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郭秀玲承租的单官屯小区26幢1单元302室房屋(回迁),现租赁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因租赁备案证明丢失,声明作废。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截至2026年2月28日。如有对上述公示事项存在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单位反应,联系电话0635-8366030。
聊城市住房与建设事业保障中心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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