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杨苗苗承租的隆兴泰和园小区14幢2单元2052室房屋(合同编号 :2101004308),现租赁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因租赁备案证明丢失,声明作废。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截至2026年1月30日。如有对上述公示事项存在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单位反应,联系电话0635-8366030。
聊城市住房与建设事业保障中心
2026年1月26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